
【关键词】
防疫物资 解除财产保全
【案件概况】
北京某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上海某药业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因《项目合作协议》发生纠纷,北京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公司以同一事实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2月14日,北京公司紧急联系北京市威正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据上海公司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北京公司的银行账户。北京公司因具备洁净车间,疫情期间被政府确定为防疫口罩定点生产企业,其公司账户需接收应急资金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原材料进行生产,情况十分紧急。威正所得知到上述情况后,立即组织律师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2月15日,威正所牛宏洋律师协助北京公司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将北京公司被确定为防疫口罩定点生产企业以及账户被冻结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紧急反映给两家法院。2月17日,牛宏洋律师协助北京公司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案件移送至先立案的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因情况紧急,2月18日昌平区人民法院通过北京云法庭进行互联网庭审,牛宏洋律师作为北京某制药公司代理人参加庭审,向法官陈述了在疫情防控Z吃劲的关键阶段,解除北京公司财产保全措施使其尽快恢复生产,确保防疫物资供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昌平区人民法院遂于当日将相关情况反映给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牛宏洋律师又协助北京公司将生产许可、银行电子回单、预算拨付凭证、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在线提交给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当日下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即解除了对北京公司账户的财产保全。目前,北京公司已恢复防疫物资生产能力,正全面安排生产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案例评析】
本案是律师协助企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确保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的案例。根据Z。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精神,“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本案律所接到企业紧急求助后高度重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指导意见,协助企业开展法律论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积极协调北京、上海两地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帮助企业解除财产保全,助力防疫物资供应企业尽快恢复生产。